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7-8-31 【点击次数】745次
 

 

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17〕202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建市资函〔2016〕11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皖政办〔2015〕63号),为加强和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严肃查处资质申报中提供虚假材料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及范围

    核查时间: 2017年9月上旬。

    核查范围:省厅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二、核查方式

    采取专家负责制,实行网上和实地核查方式进行。

三、核查结果处理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监督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对申报资质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严肃处理,并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

四、动员部署

    为做好动态核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动员部署会议。

   (一)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31日(本周四)下午15:00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楼307会议室(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包河大道高架与紫云路交叉口东300米处)。

   (二)参会人员: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建管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负责同志及部分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评审专家。具体参会专家名单另行通知。

   (三)各地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按会议通知要求填写参会人员回执表,于8月3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四)参会专家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和有关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标准等材料。

    联系人:张晓燕          电  话:0551-62871504  

    传  真:0551-62871504    邮  箱:2324523426@qq.com

 

    附件:参会回执表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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