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7月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7月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7-8-16 【点击次数】874次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7月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建质函〔20171885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20177月份,我省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起,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各1起,死亡5人。

    712日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仙花实验学校建设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建设单位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施工企业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严国斌,监理企业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运邦;716日黄山市徽州区徽州小镇C#楼项目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建设单位新国线集团(黄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工企业黄山市徽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晓明,监理企业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吴义军;718日淮北市古城东路东段(龙山路-龙昌路)市政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建设单位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施工企业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一彪,监理企业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丁增光;722日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千亩苑保障性住房小区二期工程,发生一起起重伤害生产安全事故2人死亡1人重伤,建设单位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晓生,监理企业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单晓东。二、事故督办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下列事故已超出事故调查处理办结时间,未按规定向我厅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等相关材料,经研究,决定对以下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处罚标准》(建质函〔20161077号)中关于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的要求,及时复核并按时提供复核报告。

    1.201711日,合肥市长丰县中心城区体育文化设施-体育场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建设单位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施工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王清春,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丁明。

    2.201737日,黄山市联强二期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建设单位安徽黄山联强纺织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鼎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唐春波,监理单位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项目总监程租典。

    3.2017316日,淮北市华信商业大厦(1-4#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死亡1人,建设单位淮北市中韩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建祥,监理单位安徽省中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江涛。

    4.2017327日,安庆桐城市金色阳光城7#楼工程发生一起塔吊安装套架滑落较大事故,死亡3人,建设单位安徽桐城市盛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柏建华,监理单位安徽丰汇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毕良华。

    5.2017331日,合肥市巢湖市第四中学初中新建教学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建设单位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施工单位合肥龙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时宜,监理单位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孙卫星。

 

 

                                            201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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