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
建市函〔2017〕1541号
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广德、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芜湖市住房城乡建委:
为规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7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建稽〔2017〕108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信用信息应用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依据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
三、检查安排
检查分自查和省级抽查两个阶段,时间为2017年7月至9月。
自查阶段:7月初至8月10日,各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围绕检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各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县(区)自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抽查阶段:8月10日至9月底,我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具体抽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工作。各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检查力量,确保检查效果。
(二)全面开展自查。各地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梳理受检项目,如实填写《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汇总表》(见附件2),做到自查范围内的项目全覆盖。
(三)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认真整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将以下材料,于2017年8月15日前报省建筑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自查工作总结材料(包括所辖县、区自查资料);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汇总表;
3.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
联系人:牛豫
电 话:0551—62872648
邮 箱:ahjzgczgb@126.com
附件: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汇总表
2017年7月5日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