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建质〔2017〕12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现将《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2017年6月12日
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