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主要发展指标月度快报制度的通知
建标函〔2017〕109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及时掌握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最新状况,分析比较行业主要发展指标,加强行业指导和服务,根据厅重点工作安排,决定自2017年5月起,在全省乙级及以上资质主营为勘察设计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主要发展指标月度快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度快报对象
凡在我省工商注册、持有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主营业务为勘察设计的勘察设计企业。
二、报送要求
(一)勘察设计企业应于每月1日填写上月《安徽省勘察设计企业主要发展指标月度快报》(附件1),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工商注册所在市(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送电子版。6月1日首次报送,除报送5月份当月快报外,还需补报2017年1-4月累计情况(附件2)。
(二)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并汇总本市(县)所辖勘察设计企业月度快报,于每月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指定邮箱。
三、落实责任
(一)月度快报是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并督促落实勘察设计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报送。
(二)各勘察设计企业要真实、准确、及时地填报月度快报,并对本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月度快报的单位,各地主管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进行重点督查,并纳入不良诚信记录。
四、联系方式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黄 峰 0551-62871570 李仪 0551-62876759
快报邮箱:ahsjst2017@163.com
附件:1. 2017年 月 市(直管县)勘察设计企业主要发展指标月度快报
2.2017年1-4月 市(直管县)勘察设计企业主要发展指标快报
2017年5月16日
建标函〔2017〕1091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