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慧审批中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认定事宜的通知
建市函〔2017〕96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落实住建部关于我省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试点工作,保证智慧审批质量。经研究决定,智慧审批中企业上传的技术负责人业绩由项目所在地市、县主管部门审核。各地要明确具体办理部门,认真把关,确保业绩数据真实。
联系电话:0551-62871504(兼传真)
2017年5月3日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