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办市函〔2017〕1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36号)转给你们,并请结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要求,建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信用惩戒黑名单等各类台账,认真填写“建筑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每月10日前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4月份25日前报送)。
联系人:方国武,电话:0551-62871513,62871504(传真)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2017年4月24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