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节后复工暨“两会”期间建筑安全暗访督查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节后复工暨“两会”期间建筑安全暗访督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7-4-18 【点击次数】1178次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节后复工暨“两会”期间建筑安全暗访督查情况的通报
 

建质函〔2017775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177号)、《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7314号)和《关于开展节后复工暨“两会”期间建筑安全暗访督查的通知》(建质函〔2017449号)要求,为确保节后复工暨“两会”期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持续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我厅立即开展节后复工暨“两会”期间建筑安全暗访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情况

    在各地节后复工大检查自查的基础上,从37日到331日,我厅组成暗访督查组,配备安全专家,分别对宿州、淮北、六安、合肥、芜湖等市开展省级节后复工暨“两会”期间建筑安全暗访督查。本次暗访督查共抽查16项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市本级在建项目15项,县区在建项目1项;督查共下发各级各类隐患整改意见213条,涉及24家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安委会和省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制定节后复工暨“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节后复工期间教育培训的查处力度。合肥市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维保、拆卸和使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芜湖市严格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做到“四个必须”,印发《关于印发芜湖市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有关应用要求的通知》,强化信息化监管。淮北市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和QQ群发安全生产短信500余条,预警提示相关单位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320多人参加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学习会。六安市年初印发《六安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从落实责任、安全检查、危大工程管理、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开展文明施工创建、关键岗位考勤、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扬尘防治等方面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宿州市开展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了69项在建工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20份,严厉处罚施工现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存在的共性问题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受检企业能够做到及时开展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的自查自纠活动,能够按照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施工,所抽查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未能按要求提供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牵头的项目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以及相关工作部署材料,施工项目在复工前,未开展安全检查,无三方验收证明,复工报告手续不齐全。

   (二)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归档混乱。检查项目不能提供完整的安全管理档案材料,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任务未分解,安全管理目标未考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验收制度未落实;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三)高处作业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楼梯、电梯井等防护不严,安全通道不能满足施工现场实际需要,临近作业面处的楼梯、电梯井口、楼层周边、预留洞口、阳台临边等无防护措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落实不到位。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实施;尤其是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审查深度不够;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不细致不到位;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检测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情况较为普遍。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不扎实。现场消防设备未按要求配备到位,安全网未使用阻燃材料,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通道。

三、具体项目存在问题

    由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铜陵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宿州市学源居项目: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后浇带支撑系统未搭设扫地杆,且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安全平网存在大量垃圾未及时处理;塔吊专项方案无平面布置图,未按要求履行审批程序,维保记录无针对性,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过期证件较多;施工现场消防通道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网未使用阻燃材料。

    由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宿州市峙恒建设监理事务所监理的宿州市银通苑三区项目: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杆件存在弯曲变形现象;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部分证件过期未进行复审;现场消防设备未按要求配备到位,安全网未使用阻燃材料;临时办公用房上方高压电线未采取外电防护措施;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到位。

    由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宿州市峙恒建设监理事务所监理的宿州市拂晓一号B区南地块项目: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安全通道;多塔作业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设备维保资料不完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在岗履职,未按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消防设备未按要求配备到位,安全网未使用阻燃材料,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通道;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到位。

    由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淮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淮北市山水文园二期工程项目:模板安装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螺杆伸出钢管顶部距离较大,钢木混搭,支架底部无垫板;脚手架悬挑层封闭不严,架体离墙体以及人货电梯两侧与脚手架之间间距过大未防护。多塔作业无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电梯停层平台安全门多处未关闭,部分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

    由山西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淮北市长山路桥西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和方案,部分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未见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基坑周边防护不严,基坑位置有局部坍塌,部分围墙已现纵向裂纹,楼层临边防护局部缺失;外架局部缺少连墙件;现场材料、土方堆放混乱,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由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淮北市隋唐运河古镇·运河古镇商业一期项目: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和方案无针对性,塔吊施工作业违法操作规程,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部分模板支撑体系缺少扫地杆和剪刀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规范;施工单位节后复工检查整改记录不齐全;监理单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节后复工检查整改工作。

    由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六安嘉地酒店及大别山城市广场项目:该项目在2016年底的省厅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被下达执法建议书,要求落实整改检查意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但在节后复工“回头看”检查中发现:安全管理依然混乱,现场道路不通,排水不畅,材料垃圾乱堆乱放;安全防护设施不落实,现场存留大量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防高坠”措施严重不到位。

    由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龙河苑小区1#-10#楼项目:钢管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基础未处理,部分基础下沉,开口部位缺少横向斜撑,架体内外防护不严;与相邻拆迁现场无有效隔离措施;现场司索信号指挥工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由安徽省文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肥东县文德·公园里5#6#13#15#16#住宅楼项目:在塔吊安装作业时,塔吊司机、司索信号指挥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作业区域边界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到位,专业安装单位现场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监理人员未认真履职;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电线乱拖乱挂,开关箱安装位置不当,保护零线不到位;生活办公区环境卫生差且有消防隐患。

    由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东方蓝海BHJ-02-01地块E组团二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后期施工垃圾未及时清理;物料起吊区域的司索信号指挥无证上岗;办公区与作业区无围挡措施;落地式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内防护不严;部分机具无开关箱。

    由芜湖市城市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芜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芜湖市城东停车楼项目:无施工许可证,无开工报告或批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未提供安全管理资料;现场用电不规范,电缆线乱拖乱挂,一闸多用,保护零线不到位;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中的塔吊型号与现场不一致;高支模施工未见到专项施工方案,现场搭设的立杆垂直度不符合要求,纵横向水平拉杆未连续设置;临边洞口防护不严。

    由芜湖梁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中梁皖江壹号院项目:建设单位发包的两个标段施工现场互相交叉干扰,相邻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不可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不符合要求。

    由芜湖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信达·外滩府项目:基坑周边防护栏杆不延续;局部围墙已现纵向裂纹;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不可靠;部分模板支撑立杆悬空;悬挑架内防护不严。

四、处理意见

   (一)暗访督查中发现芜湖市城东停车楼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存在无证施工现象,对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芜湖市城市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二)暗访督查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如下:

施工单位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宿州市峙恒建设监理事务所

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暗访督查中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进行信用记录,具体如下:

施工单位:

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铜陵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淮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守安全底线,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节后复工检查的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督查执法。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严格执法,尤其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责成相关责任主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三)突出治理重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谋划,总体布局,推动节后复工检查工作与打非治违、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事故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着力突出重点:重点强化对事故多发地区、企业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强化对违法分包、资质挂靠项目的整治力度;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发展。

 

                              201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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