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市政(园林绿化)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城函〔2017〕50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各市城管(市容)局,合肥、滁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近期,我省陆续有一批市政(园林绿化)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到期,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不再开展市政(园林绿化)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为做好有序衔接,应各地要求,从支持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和方便个人、企业、基层考虑,原临时证书暂可继续使用,待全省相关整顿工作部署后再行规范。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