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来自】建管科 【发表时间】2016-6-29 【点击次数】1235次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建市〔2013〕5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4号),按照扩规模、重品质、调结构、强活力的总体要求,加快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以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为动力,着力扩大建筑业产值和规模,着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外向度,着力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推动我省向建筑业大省迈进,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扶持建筑业骨干企业和成长性企业。加强分类指导,整合各种资源,支持骨干企业和成长性企业发展,在企业资质晋级、增项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鼓励建筑企业向交通、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电力、水利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逐步提升在高端建筑市场的专业施工能力。加快培育一批经营特色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业企业,重点扶持一批钢结构、幕墙、防腐等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以建大院、出大师、创精品为目标,促进勘察设计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鼓励大型设计企业向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领域发展,支持中小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向专业技术公司发展。
    二、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支持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开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投资产业领域,实现“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向节能环保、新型建材、建筑构配件工业化生产等产业和上下游产品发展。支持钢结构、商品混凝土企业规模化发展,推动建筑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建筑部件工业化生产、机械化装配,加快建筑工业化、住宅产业化进程。提高建筑施工装备水平和装配能力,推进建筑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三、创新设计施工能力。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新技术应用在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升级中的先导性作用,鼓励大中型勘察设计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设立研发中心或博士后工作站。弘扬徽派建筑文化,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提升建筑设计品质。支持建筑业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建筑业,提升建筑产品品质,打造“徽匠”建筑品牌。支持鼓励大型骨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组建国家、省级技术研发机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依托各级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驻外建筑业服务机构为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市场竞争创造条件。扩大设立区域性驻外建筑业服务机构,举办多形式推介活动,千方百计提高国内市场占有份额。支持鼓励我省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工程设计甲级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和援外成套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引导我省建筑业企业和工程设计企业与国内外矿产勘探开发企业合作,探索“以工程换资源”等方式开展对外工程承包。
    五、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依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良性竞争。保证合理设计费、工程造价和工期,提倡实行建筑工程优质优价,并在工程合同中予以明确。获得“鲁班奖”、“黄山杯”奖和国家、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企业,参加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围。支持本省大型骨干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投标活动,各地不得设置排斥性条款。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全省统一信息共享的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体系平台。按照差别化的原则,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建立市场准入、清出机制。转变“重准入、轻监管”方式。完善守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对依法诚信经营企业在有关管理事项中给予绿色通道服务等措施,将企业信用与各项保证(障)金下浮收取标准挂钩,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和检测机构的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监控和隐患排查,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充实技术力量和装备,提高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督执法水平。加快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监管系统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系统建设,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制度,有效防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提高效能,委托下放部分审批事项,为企业资质升级和人员执业创造条件。推行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审批,取消专家审查制度,减少审查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将资质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确保资质审批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为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供优质服务。
    八、开展建筑业评优评先活动。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结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制定评选办法和标准,每年表彰一批优秀建筑项目和优秀建筑业企业、优秀建筑业企业家。鼓励勘察设计企业和我省企业承担的省外工程项目,参加“黄山杯”工程奖和优秀建筑项目的申报评选。获得外省省级工程奖项的,享受本省同等待遇。加强宣传和舆论导向,积极营造建筑业发展良好的社会氛围。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快建筑业人才培养,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家、一批勘察设计领军人物、一批市场急需的项目经营管理人才和一批技术精湛的技术能手。落实相关政策支持,试行小型项目建造师制度,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建造师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加强建造师继续教育,切实有效解决建造师等执业资格人员较为紧缺的问题。继续开展“建筑徽匠技能大赛”等行业竞赛,扩大“徽匠”品牌影响力,产生一批名师高徒和能工巧匠,促进社会就业。
    十、积极落实建筑业发展支持政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加强协调服务、指导监督和具体落实。制定落实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激励政策和措施执行落实到位,为建筑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保障。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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