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防指《关于扎实做好防范强降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防指《关于扎实做好防范强降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作者/来自】质安站 【发表时间】2016-6-29 【点击次数】1292次
 

 

关于转发省防指《关于扎实做好防范强降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建质安〔2016〕30号


各建筑施工等相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扎实做好防范强降雨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城市防洪防涝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气象部门分析,6月18日我省已进入梅雨期。未来一周我省将出现持续性降雨过程,其中大别山区、沿淮淮北、淮河以南等地将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降雨过程,各防汛排涝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一线加强城市排水排涝指导;要科学调度各类排水工程,腾空底水,抢排涝水,保障城市道路不积水;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做好农村危房、风景名胜区、在建工地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稳妥处理城市排涝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轻城市内涝灾害损失。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认真分析查找我县汛期建筑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各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应对措施,落实责任;特别是降雨集中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将汛期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部、每个环节、岗位和人员。
    二、认真排查,消除隐患。各单位要对本企业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位于山区的工地,要对施工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特别是要全面掌握深基坑、沟(槽)开挖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起重机械的基础稳固、排水、扶墙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高空作业和露天作业。
    三、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本企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同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值守,畅通信息。各单位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现场带班,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要全面掌握本企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联合当地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各种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发现险情要立即作出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公司上级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广德县住建委报告。
    县住建委电话:0563—6038985;传真:0563—6022449。
    附件1:关于扎实做好防范强降雨工作的紧急通知
    附件2: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城市防洪防涝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6年6月21日

38 附件1 关于扎实做好防范强降雨工作的紧急通知6.20.pdf

38 附件2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紧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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