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建设〔2016〕89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长令第265号),结合《安徽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现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报送工作的通知》(建质2016〕80号)转发给你们,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事故上报。 附件: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6年5月25日
35 附件.pdf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