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2016年第二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建质安〔2016〕28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6〕370号)、《广德县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建设〔2014〕221号)、《关于加强夏季和汛期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安〔2016〕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2016年第二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
2、项目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关键岗位人员配备,“IFA”考勤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安全教育落实等情况;
3、施工单位依照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及安全防护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情况;
4、施工现场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情况,钢筋、混凝土、保温等原材料质量等。
5、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贯彻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
6、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情况。
二、检查时间
企业自查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6月8日。
主管部门检查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6月24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于6月8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送我委质监站(联系人:张钧)。
2、检查期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场配合。
3、此次检查结果将在全县予以通报,对切实履行职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实体情况较好的相关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较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4、本次监督执法检查结果同时计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联系人:张钧 联系电话:0563-6038985
2016年5月30日
33 附件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2016年第二季度建设监督执法检查(质量、安全)用表.rar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