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四次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建质安〔2016〕25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现将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四次督查的通知》(建质函〔2016〕9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四次督查的通知 2016年5月27日
31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四次督查的通知》的通知(2016-25).doc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