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中、高考期间建筑工地噪声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质安〔2016〕26号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确保我县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中、高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好建筑工地的限制音量和限时作业工作。 二、5月30日--6月16日,在城区居民集中区域内,规定时段内严禁施工(中午12:00--下午14:00,晚上22:00--次日6:00)。 三、6月7日--8日高考期间,6月14日--16日中考期间,距考点1000米范围(高考考点:广德中学、实验中学;中考考点:广德中学、实验中学、广德三中)内的建筑工地,严禁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00:00—24:00)。 四、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工程项目部进行认真部署,科学安排施工,合理调整工期,监理企业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禁噪管理工作。 举报电话:0563-6022449 (住建委);0563-6038985(质安站)
2016年5月27日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