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专项稽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暨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皖建稽函〔2026〕76号)要求及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专项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8-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市、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2.全省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重点是近三年养老机构、医院、化工、劳动密集型厂房、高层住宅项目消防审验办理情况。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4.在建工程进场材料及设施设备防火性能抽检。
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工作指引》(附件1)。
三、检查程序
(一)查阅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2026年7月31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台账、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台账。
(二)实地抽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2026年7月31日)办结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项目。每个市抽取两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各抽查4个项目。
(三)根据检查情况完善检查表格,向被查市反馈检查情况。
(四)在建工程进场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抽检另行组织。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住建部门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二)请各市住建部门梳理本地工作情况,统计本地区近三年项目清单(项目清单要与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消防审验项目一致),同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检查联络事宜,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检查联络表(附件1)和本地区项目清单(含县区)报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联系人:郭玉松,联系电话:0551-62871998;邮箱:ahszjtxf@163.com。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2.检查和稽查表格
3.联络表
2026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工作指引.doc
检查和稽查表格.doc
联络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