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5-12-26 【点击次数】11次
 
关于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水平和施工图审查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发上线了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已完成调试运行,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应用。为保障全省有序开展系统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和实施时间
    (一)2026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应通过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报审。
    (二)2026年1月1日起,我省新立项的大型公共建筑、大于1万平方米的地下车库、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应进入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进行施工图BIM报审。7月1日起,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城市互通立交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图BIM报审。
    (三)2025年12月31日以前报审尚未完成审查的项目,仍然在各市原审图系统中审查。
    二、系统登录入口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主管部门等各方主体可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登录系统:
    1.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协同办公—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
    2.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
    3.皖政通/皖企通—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
    4.直接登录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网址:117.66.1.197:8066
    三、报审流程和要求
    (一)建设单位登录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施工图报审材料(格式见附件1,材料清单见附件2)。委托设计单位上传材料的,应签订委托书,并承担主体责任。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登录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对施工图报审材料受理、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附件3)。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附件4)。
    四、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
    (一)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施工图审查合同必须由建设单位与审查机构直接签订,严禁勘察设计单位代为签订。
    (二)施工图送审后3轮审查仍然不合格的,本次审查事项自动办结。如需继续审查,建设单位需重新报审。
    (三)所有涉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变更,必须通过安徽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进行上传登记,确保图纸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对于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设计变更,应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提升审查服务效能,制定办事指南,明确审查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审查时间,审查时间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五、保障措施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应用全省统建施工图审查系统对规范施工图审查市场和提升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动员,积极推进系统应用,及时掌握各单位应用系统情况,协调解决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指导系统应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施工图审查系统操作手册,录制了系统操作视频供各方主体学习,相关单位要组织技术人员培训学习,掌握系统操作方法,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12月29日前,将市县两级系统使用人员名单以及工商注册在本地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系统人员名单(附件5),报送至邮箱ahsjst2017@163.com,经审核通过后为使用人员开通账号。
    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标定处,程飞,0551-62871515;
    技术服务:白雷,17778082646,qq群:1058794761。
    附件:
    1.施工图设计文件格式要求
    2.施工图报审材料清单
    3.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模板
    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模板
    5.系统应用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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