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关于2025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关于转发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关于2025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5-3-24 【点击次数】106次
 

 

关于转发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关于2025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2025年度第一批安徽工程建设企业联动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建筑业协会

建协函〔2025〕6号

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关于2025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2025年度第一批安徽工程建设企业联动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皖建协函〔2025〕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申报对象与时间

    (一)初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等类型的初次申报企业。首次参评企业需于4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省建筑业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报送申请函,并抄送一份报我会综合部(一)。

    (二)复评企业:2022年度取得中施企协授予的信用等级企业,须重新核定信用等级,4月18日前完成申报。

    (三)年审企业:2023年度、2024年度取得中施企协授予的信用等级企业,5月30日前完成申报。

    二、申报流程

    所有参评企业登录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网站进入“安徽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登录用户名、密码(新用户需注册帐号),填写“基础信息系统”(星级认定)后,进入“信用评价系统”完成相关资料的填报。

    我会将于4月20日前完成企业资料的初步审核与推送,请各企业务必按时申报。

    三、有关事项

    (一)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指对工程建设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约定义务自主承诺意愿、能力和行为的综合评估活动,是行业自律行为,遵循为国家、企业和社会服务,遵循非营利和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信用等级评价实行“三级联动评价”模式(中施企协、省建筑业协会、市建筑业协会联合评价),各会员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规划,积极参与评价申报活动,建议我市一级资质企业(含专业承包企业)尽早开展申报评价工作,促进企业外向发展。

    联系人:杨明俊

    电 话:3021050

 

    附件:《关于2025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2025年度第一批安徽工程建设企业联动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皖建协函〔2025〕5 号)

 

宣城市建筑业协会

2025年3月24日

关于2025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2025年度第一批安徽工程建设企业联动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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