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关于2025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2025年度第一批安徽工程建设企业联动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建筑业协会
建协函〔2025〕6号
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关于2025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2025年度第一批安徽工程建设企业联动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皖建协函〔2025〕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申报对象与时间
(一)初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等类型的初次申报企业。首次参评企业需于4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省建筑业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报送申请函,并抄送一份报我会综合部(一)。
(二)复评企业:2022年度取得中施企协授予的信用等级企业,须重新核定信用等级,4月18日前完成申报。
(三)年审企业:2023年度、2024年度取得中施企协授予的信用等级企业,5月30日前完成申报。
二、申报流程
所有参评企业登录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网站进入“安徽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登录用户名、密码(新用户需注册帐号),填写“基础信息系统”(星级认定)后,进入“信用评价系统”完成相关资料的填报。
我会将于4月20日前完成企业资料的初步审核与推送,请各企业务必按时申报。
三、有关事项
(一)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指对工程建设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约定义务自主承诺意愿、能力和行为的综合评估活动,是行业自律行为,遵循为国家、企业和社会服务,遵循非营利和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信用等级评价实行“三级联动评价”模式(中施企协、省建筑业协会、市建筑业协会联合评价),各会员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规划,积极参与评价申报活动,建议我市一级资质企业(含专业承包企业)尽早开展申报评价工作,促进企业外向发展。
联系人:杨明俊
电 话:3021050
附件:《关于2025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2025年度第一批安徽工程建设企业联动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皖建协函〔2025〕5 号)
宣城市建筑业协会
2025年3月24日
关于2025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2025年度第一批安徽工程建设企业联动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