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图审查机构申报功能优化上线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保证施工图审查质量,我厅对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施工图审查机构申报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附件材料,提交资格延续或增项申请。(申报系统可下载操作手册)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受理申请后,按规定在承诺时间内审查办结。审查通过的,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制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电子证照。未审查通过的,可在系统中查看未予通过的原因。
三、申报企业需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13〕111号)规定的条件,保证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
四、为减轻企业负担,申报人员中除勘察、建筑、结构专业应当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外,其他专业人员可以是执业注册人员或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五、为优化业绩核查、提速办理时效,施工图审查人员主持勘察、设计的业绩项目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基本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数据等级C级以上。业绩项目信息未录入平台或信息不准确的,可联系项目所在地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前补录或修正项目信息。
六、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对申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常态化动态检查,发现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不按规定审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