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了《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针对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低碳建造等12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实施举措及分工。
建筑领域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我省新建建筑增速加快,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建筑领域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持续增加。通过《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持续提高建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实施方案》提出,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2024年起,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其他市2025年起执行。到2025年,全省新建民用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支持滁州、芜湖、蚌埠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建设,建成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到2025年,全省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在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方面,结合城市体检,对既有建筑节能基础数据开展定期评估。分年度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开展节能改造。针对学校、医院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改造需求,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在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方面,对新建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及符合条件的居住建筑全部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应建尽建。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到2025年底,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6亿平方米。并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底,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65%,公共建筑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
在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方面,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培育一批智能建造企业和项目。到2030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到2030年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支持商品混凝土、墙体材料、门窗制作、钢材生产加工等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向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