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毕少华等同志建设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复
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人函〔2025〕27号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委托认定助理专业技术资格的函收悉。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2019〕87号)及相关规定,经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认定毕少华等9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
此复。
附件: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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