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建筑业企业多次向主管部门及市建筑业协会反映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中,出现一些不利于我市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情况。特别是部分水利、交通项目招投标文件中对投标人及投标人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设置标准偏高、要求企业参加行业信用评定等,导致我市大多数建筑业企业被排除中标的可能性,甚至被排除在投标企业之外。
为此主管部门要求市建筑业协会,对该类可能影响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不利于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情况开展调研。并在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形成书面文件向水利、交通、招投标等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目前,市建筑业协会已就建筑企业所反映情况予以调研核实,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情况,提出了合法合规的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积极予以回复,多次就此类问题召开座谈会,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相关的招投标要求作出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