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函〔2023〕19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汲取近期北京长峰医院等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根据省消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以及我厅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主管部门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情况;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质量情况;
(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等各方主体履行消防设计、施工等责任情况。
三、检查程序
(一)查阅被检查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2022年10月1日以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台账和相关材料;
(二)每市抽查市本级及一个县(市)各3个项目(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办结项目各1个),重点检查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
(三)厅检查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市分批开展监督检查,不再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附件2)全面开展自查,自查项目各地自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自查情况报告于2023年9月底前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二)请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检查有关事宜,于2023年5月6日前将检查联络表(附件1)报我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电话:0551-62871570
电子邮箱:ahszjtxf@163.com
附件:1.检查联络表.doc
2.检查表格.doc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