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标函〔2022〕43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汲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教训,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当前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依法开展建设,担负起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遵循先勘察、后设计、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再施工的原则。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违法分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要为工程勘察设计提供必要的条件,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保证合理的勘察设计工期,按规定将勘察设计文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外,还要追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领导责任。
二、精心勘察设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勘察设计单位是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勘察设计,不得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业务。
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深度要求进行勘察设计;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勘察设计文件逐级校审制度,明确勘察设计人员、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要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负责解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
勘察单位要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现场作业、土工试验和成果资料审核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及时整理、核对勘察过程中的各类原始记录,依据测试、试验结果出具真实、准确的勘察报告,不得虚假勘察、虚假记录、虚假试验,严禁出具虚假勘察报告;要加强对机长、司钻员、描述员、土工试验员等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增强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勘察作业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设计文件中应当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要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要强化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执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设计文件校审,确保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需要。
三、严格审查把关,筑牢工程质量安全堤坝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具备规定的条件, 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施工图审查。加强对勘察原始资料、设计计算书的审查力度,确保原始资料与工程勘察文件一致,施工图设计与计算结果吻合。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不予受理;对于80 米以上住宅建筑、100 米以上公共建筑,未提供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具备相应消防救援能力意见的,不予受理。
对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尽职履责,加大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
一要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动态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条件,对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报经资质许可机关依法降低或撤销资质。严厉查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坚决打击围标串标、挂靠、出租出借资质资格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勘察设计市场。
二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工程勘察弄虚作假、违规作业,工程设计出卖图签、转包挂靠,勘察设计深度不足、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违规审查、出据虚假审查合格书、审查质量不合格等行为,并按照规定将检查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要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将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从业人员履行勘察设计责任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与企业资质增项、升级、人员注册、市场准入等挂钩。加大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联合惩戒力度,构建上下协同的市场监管信用系统,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