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智慧住宅示范项目建设导则》(2022版)的通知
建房函〔2022〕40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肥、淮南、阜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为落实《关于推进智能家电与住宅产业融合发展的通知》(建房〔2021〕89号)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智慧住宅示范项目建设,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智慧住宅示范项目建设导则》(2022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我厅。
联系人:许朗 电 话:62871551
安徽省智慧住宅示范项目建设导则.doc
2022年5月6日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