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建厅招标投标常见问题及解答
安徽省住建厅招标投标常见问题及解答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2-4-13 【点击次数】455次
 

 

安徽省住建厅招标投标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题1: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调查期间,企业能否投标?

答:目前尚无法律法规禁止企业在安全事故调查期间承揽新业务、禁止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问题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是否可以?

答: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不允许事故发生企业参加投标,目前尚无足够法律依据禁止招标人该行为。

问题3:建筑施工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能否参与投标?

答: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1〕21号)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其中“不得承揽新的工程”是否包括参与投标,该办法未明确。但在实践中,投标是企业承揽工程的途径之一。为维护权益和保证项目质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不允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投标。

问题4:如果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评标期间被有关部门暂扣,怎么办?

答: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扣,已丧失承包工程项目的能力,不具备基本的投标和履约资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问题5: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否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其经营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的规定处理。

问题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否取消中标资格?

答: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如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于不具备履约资格影响合同签订、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可以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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