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调度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调度工作机制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1-1-21 【点击次数】448次
 

 

关于建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调度工作机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市函〔2022〕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农民工春节前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现就建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调度工作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以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拿到应得的工资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强有力的举措,全面加强工作调度,着力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风险。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深入项目,统筹调度指挥,细化实化举措,凝聚各方合力,坚决打赢专项行动攻坚战。

    二、建立三项机制

    (一)建立“一日一汇总”机制。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每日梳理、汇总专项行动成效,包括已解决欠薪问题的项目数和涉及农民工数、未解决欠薪问题的项目数和农民工数,于每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经审核、汇总后,于每日下午6:00前报送我厅。

    (二)建立“一周一调度”机制。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每周统计、分析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周工作安排,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经核审核、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本周综合分析报告,于每六上午12:00前报送我厅。对欠薪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现场督查督导,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我厅将选择部分市、县,组成督导组,现场督查督办。

    (三)建立“一轮一通报”机制。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班子成员包保县(市、区)责任制,加大现场督查督导力度,对每次督查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报市委、市政府。我厅领导班子成员将实行包保部分市责任制,开展多轮次督查督导,并在每轮督查督导后,及时通报各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有关要求

    (一)在项目督查督导中,要按“四不两直”要求,随机确定抽查存在欠款欠薪的问题项目,随机走访建筑工人,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我厅对发现的欠款欠薪问题,将现场发放专项行动督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单,限7日内办结。

    (二)对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中的主要成效、特色经验和典型做法、问题分析、有关建议,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报送我厅。我厅将择优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简报》上刊登。

    (三)请各市于2022年1月14日(本周五)中午下班前将本单位负责“三项机制”建设的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辛祥  

    联系电话(传真):0551-62871504(1513)

 

    附件:1.各市联络员报送表.doc

          2.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调度工作日汇总表.xlsx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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