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1-9-16 【点击次数】443次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标〔2021〕7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工作,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程的可追溯性,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规定.docx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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