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2021〕65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局、城管局、房管局、住房发展中心),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信办,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信访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9部门制定了《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doc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