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的通知
关于推荐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1-3-2 【点击次数】603次
 

 

关于推荐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质函〔2021〕16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有效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的职业道德操守,遵纪守法,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理论和业务技术水平,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

    3.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及特殊专长的;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各项工作需要,正常参与组织开展的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行业内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推荐范围是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材料设备供应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检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中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研究、咨询、教学的专业人员。

    各地区推荐专家名额分配见附件2,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及防震减灾专业专家名额不限。

    三、专家职责

    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的调研、起草、论证、审查、宣贯等;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检查、检测、评价;“黄山杯“奖评选;省级工法评审;有关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论证;施工应急救援;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

    四、申报材料

    1.《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附件1);

    2.申报人员身份证、专业职称或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其它材料复印件(个人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荣誉证书、聘书等)。

    五、推荐程序

    1.按照“自愿申报、属地管理”的原则,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的专家推荐工作。

    2.申报人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提供《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报所在设区市(省直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3.各设区市(省直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对推荐专家相关材料真实性,坚持好中选优,并在《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和《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4、5)上盖章确认后,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对各地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综合评定,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联 系 人:施赤文

    联系电话:0551-62871587

    邮    箱:zjtzac123@163.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805室

 

    附件: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docx
          各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施工安全).xlsx
          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工程质量).xlsx
          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及防震减灾).xlsx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COPYRIGHT © 2016-2020 广德市建筑业协会 备案序号:皖ICP备20012461号 皖公网安备 34182202341999号
联系人:朱敏 联系电话:0563-6987207 地址:广德市住建局603室
技术支持:广德易家网络有限公司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