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建筑业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备案延续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目前我市部分建筑业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备案即将到期,为了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规范全市小型项目负责人的管理,统一建筑业企业自聘项目经理执业行为,经主管部门同意,协会将开展建筑业企业评聘项目经理备案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延续范围与条件
1、评聘项目经理备案延续工作受理对象为:协会会员企业已经自聘的,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聘用项目经理;
2、建筑业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年龄在18-55周岁,并且已实名制进入企业信息平台。
二、延续备案工作时间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0日
三、备案申报材料与程序
(一)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延续备案报告(报告中应注明项目经理姓名、专业和申请延续备案人数)。
2、广德市建筑业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延续备案登记汇总表。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所在企业将所需材料及原证件,报送至广德市建筑业协会初审后,报市住建局建管科进行审核,通过后予以延续备案。
四、备案证书的发放
经审核通过备案的企业评聘项目经理,市建设主管部门予以登记记录后,由广德市建筑业协会加盖备案延续章。
五、备案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晨 联系电话:6987207
附:《2020年广德市建筑业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延续备案登记汇总表》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