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扩库的通知
建管〔2020〕1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征集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人选,以扩充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以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注册资格证书)的的专业技术人员。
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2019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在聘用期内无任何符合解聘情形的,经审查合格继续续聘,不在此次征集范围。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一项执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
(五)工作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或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设计。
2.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
4.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七)本人自愿接受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专家库成员的各项管理。
三、专家职责
(一)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
(三)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等工作。
(四)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相关技术问题。
(五)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管理与使用
(一)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
(二)实行专家聘任制,聘期3年,聘期届满经审查合格的可以续聘。
(三)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四)专家使用原则上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因工作发生变动移居外地等个人原因无法履行专家职责的。
2.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委派工作的。
3.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审查验收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4.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审核,市住建局审查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2020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业绩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意见后应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技术保障中心。
(三)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技术保障中心负责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申报表、汇总表(包括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市住建局审查,审查结束后将在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聘用为专家库成员,聘期为3年。
联系人:董飞,联系电话:0563-2616506,电子邮箱:2980589762@qq.com。
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13楼技术保障中心。
附件:1.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 附件一.docx【17 KB】
2.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 附件二.docx【17.81 KB】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