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 “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宣城市建筑业协会
建协〔2020〕7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发挥优质工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6月30日(含)前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工程规模符合申报标准(工程规模标准详见附件1)。
申报工程应符合《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申报条件,且经过冬、夏季的使用检验未发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达到本专业市内先进水平。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申报前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 2016)等标准的规定,先对拟申报项目进行检查评分,再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验评,达到优良等级且符合“云岭杯”奖申报条件的,填写《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附件2),连同“申报资料”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参建单位申报的,随主申报单位申报,不单独编制申报材料。
监理单位申报的,其“申报资料”单独装订,与主申报单位一同报送。
申报资料要求及资料封面样式详见附件3 。
(二)审核推荐
“云岭杯”奖申报工作按工程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具体工作由宣城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云岭杯”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申报项目。所有项目按照推荐顺序排序,签署意见后将工程项目申报资料和《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至市建筑业协会。
市直(含经开区)项目的申报资料由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直接报市建筑业协会。
三、工作要求
1.“云岭杯”奖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第一、好中选优的原则,由企业自愿申报,各推荐单位应按照申报要求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2.申报“云岭杯”奖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该工程主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建设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主要参建单位不得超过3家,且应是承担设备、电气安装,以及装饰装修等主要分部工程的单位。
3.存在《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况之一的,或施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项目,不纳入评选申报范围。
4.2020年度“云岭杯”奖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5.申报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郑刚,联系电话,0563-3016038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 2020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规模标准.docx【12.49 KB】
附件2 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docx【19.76 KB】
附件3 申报资料要求和封面样式.docx【17.29 KB】
附件4 2020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13.7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