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0-6-22 【点击次数】1778次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三)在我市以外企业单位工作且人事档案由我市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经本人申请,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查后,可参加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今年起,卫生系列副高职称评审、中职中专院校教师副高职称评审、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各设区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确保评审权限下放工作稳妥推进。

(二)职称评审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申报评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次)。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评聘高一级职称。破除“唯论文”倾向,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和支援基层工作1年经历。通过绿色通道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职称评审向援派、扶贫一线倾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修订完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时,要切实降低“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标准,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降低获奖等次、减少论文数量或科研条件等政策。参加“援疆”“援藏”“援青”“援外”“扶贫”“支教”等工作经历可以认定继续教育学时。严格落实好“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专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政策,从今年起援派期为3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

(四)职称评审向经济建设一线倾斜。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进一步克服“四唯”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对民营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内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审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初级职称,只需提供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五)做好继续教育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广人社秘〔2020〕38号)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六)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好来信来访制度,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严格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处理,并按要求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全市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暂停乃至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完善评审监督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报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检查。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应承诺对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四)按时保质完成年度任务。2020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附件 1、2020年度宣城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2、2020年度安徽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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