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0-2-11 【点击次数】682次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导,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供参考。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2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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