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广德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智囊团”的通知
各建筑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德市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政〔2019〕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按照改革发展需求,广德市建筑业协会决定组建“广德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智囊团”(以下简称“智囊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新时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期,建筑业也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近年来,住建部、省住建厅以深化建筑业重点环节改革为核心,以推动建筑业企业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特别是针对建筑业的建造方式、组织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发展举措,这些举措有力于促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广德市建筑业协会通过引人、引智方式将我市一些专家型、知识型、学术型、实践型等建筑行业人才组建成“广德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智囊团”,“智囊团”成员围绕全市建筑行业发展这个中心,积极开展决策咨询、建言献策活动,为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推荐范围、数量 在全市建筑业企业中推选,数量10-15人。 三、推荐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立场坚定、大局观强。 2.热爱建筑行业,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文件、行业法规,熟悉《广德市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政〔2019〕42号)有关内容,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主观意愿。 3.五年以上及长期从事建筑行业有关工作且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4.在企业负责过办公室、经营、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骨干力量,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四、主要任务 1.对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中带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 2.接受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委托,对拟决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要方针政策、重大问题、重点项目等开展咨询论证。 3.对全市建筑行业改革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区域性、专业性的咨询论证及学习活动。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智囊团成员的权利 1.建议权。围绕建筑业改革发展这个中心工作和本领域改革发展的问题,特别是对重点工作中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建议。 2.询问权。针对参与智囊团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权向住建局机关(单位、科室)、有关建筑企业询问相关情况,查阅不涉密的公开文件。 3.参会权。有权受邀参加主管部门组织或协会组织行业管理及其他决策性专题会议。 六、智囊团成员的义务 1.不得以智囊身份干预、影响各部门、单位正常工作。对在参与智囊团工作过程中获取的资料和信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 2.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利用参政智囊身份谋取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3.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落实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七、有关待遇 智囊团成员实行聘任制,期限为2年,由市建筑业协会颁发聘用证书。智囊团成员在履职过程中不领取报酬,参加智囊团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伙食费等由市建筑业协会支出,协会每年给予智囊团成员3000元补助。 八、退出机制 1.智囊团成员在聘任期内,发生违法违规或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智囊团成员的不良行为,将予以解聘。 2.智囊团成员因身体、工作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可申请退出。 九、申报方式 1.个人申报。对照推荐条件自行申报,并对承担工作予以承诺,并填写《广德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智囊团”成员申请表》。 2.企业推荐。经企业推荐的智囊团成员需在《广德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智囊团”成员申请表》加盖推荐企业公章。 十、有关要求 1.材料申报。个人申报、企业推荐提交的《广德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智囊团”成员申请表》一式两份(附照片),10月20日前报送至广德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档表格(企业推荐将文件命名为“企业名称+推荐人姓名”,个人申报将文件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发送至736310216@qq.com,联系人:梅晨 。 2.资格审查。建筑业协会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资格予以审查,通过后以任命文件和任命聘书形式予以确认。
2019年10月8日
附件:广德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智囊团成员申请表.doc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