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9-6-10 【点击次数】782次
 


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质函〔2019〕107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为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7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19〕3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一、工作目标和组织领导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要场所、重点项目,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此次专项行动,我厅明确由厅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地要明确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各项具体工作实施,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二、检查重点和整治要求

(一)检查重点

1.施工工地。

2.住宅小区。

3.城市公园。

    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消防通道违规堵、占问题等突出风险,加大对公园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的检查,对警示标志进行排查、损坏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整改完善,确保不留隐患,要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建立城市公园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二)整治要求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1)施工工地办公、员工宿舍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2)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3)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4)住建系统组织开展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疏散通道不畅通。施工现场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3.城市公园人员密集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5.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三、步骤及措施

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5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部署要求,明确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的方式、步骤、时限等内容,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任务及责任。

2.严格工作标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和要求,研判分析本地区、本领域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进一步细化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

3.组织业务培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对系统行业领域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6日至10月10日)

1.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要对检查重点和整治要求,进行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系统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落实。6月25日前,相关单位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抄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2.行业集中排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和重点要求,结合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要针对突出安全风险,组织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25日前,将本行业领域排查登记表(附后)报本级专项行动办公室。

3.严格执法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

5.突出重点防范。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本地区消防形势平稳。

(三)总结经验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10月15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理解此次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亡人火灾、有影响火灾,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和移交,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事故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督办,确保成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将纳入2019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省厅将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安排,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各市(省直管县)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小结,请于每月25日前报送,10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蔡勇;联系电话:0551-62871536。

 

附件:1.住建系统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2.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

 

                  2019年6月5日

 

住建系统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docx

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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