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暨2019年第二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建质安〔2019〕49号
各建设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巩固我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效,确保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120号)、《关于立即开展排查和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建质明电〔2019〕14号)、《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建质安〔2019〕31号)、《2019年广德县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建质安〔2019〕43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暨2019年第二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施工单位依照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情况;贯彻落实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包含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体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1.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质〔2018〕162号)等情况;
2.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IFA”考勤情况;“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工程实体安全防护情况、消防安全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等。
3.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维修保养管理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安装拆卸、检测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等。
(三)建筑用砂质量专项检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建筑用砂质量专项检查暨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排查和治理,对建筑用砂质量开展监督抽测等。
(四)建筑钢筋检查:在建项目建筑钢筋进场复验和见证取样检测情况,钢筋分项工程验收情况,监督抽测现场钢筋和调直后钢筋质量等。
(五)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以及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情况。
二、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22日;
主管部门检查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6月21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将采取政府购买方式,邀请建筑行业质量安全专家参与主管部门集中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杜绝管理人员不履职、施工人员不教育、隐患排查不到位等盲目复工行为。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于5月23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我局质安站(联系人:严辉)。
2、主管部门检查期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场配合。
3、参与督查检查的相关单位、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节后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后方可施工;对关键人员不到岗,从业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并给予相应信用惩戒。
4、本次监督执法检查结果同时计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