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汲取亳州市“3.22”中毒窒息事故教训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质函〔2019〕61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城管执法局:
2019年3月22日18时左右,亳州市谯城区和谐佳苑还原小区南门附近,发生一起污水管网检修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该项目建设单位是亳州市正启和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安徽省路网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凌强;监理单位是安徽国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巢湖。
事故发生后,省领导作出指示,要求我厅督导各地切实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严字当头,尤其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肃处理。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针对全省住建领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刻汲取我省受限空间事故教训
2018年以来,我省相继发生了合肥“5.24” 地下车库2人中毒窒息死亡事故、亳州“5.31”污水管网施工2人中毒窒息死亡事故、宿州泗县“7.5”污水管网顶管作业2人死亡事故、滁州全椒县“7.10” 污水管网施工2人中毒窒息死亡事故等受限空间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针对受限空间作业和污水管网工程特点,省住建厅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皖建质明电〔2018〕19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受限空间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建质〔2018〕91号)、《关于立即开展全省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皖建质明电〔2019〕1号),采取了一系列强化措施,但仍有部分地区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上存在盲区、管理上不到位。
二、务必强化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企业和项目部要把受限空间安全教育作为“三级”安全教育和“两级安全技术交底”的重要内容,并严格加以落实,没有接受受限空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从事受限空间作业。教育工人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教育工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一定要配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教育工人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一定要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教育工人在出现中毒和窒息险情后,不要盲目施救,立即报警并加强通风。
三、务必坚持受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工作流程
企业要建立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加以落实。针对项目受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企业要建立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未经审批一律不得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企业要购置相应的通风、检测、安全防护等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督项目严格落实受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企业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出现中毒和窒息险情后,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不要盲目施救,并立即报警求援。
四、务必加大对屡教不改企业的处罚处理力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一些屡教屡犯、屡教不改的企业,加大处罚、处理力度,特别是对建筑起重机械、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存在安全隐患,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要采取多种手段从严从快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