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7-4 【点击次数】842次
 


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各行业主管局,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规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设计图集编制程序(试行)〉的通知》(建标〔2011〕116号)同时废止。

 

                  2018年7月2日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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