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5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