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建质函〔2018〕145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容(城管)局、房地产管理局,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重点局,宣城房屋征收安置办,马鞍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18〕23号)及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18〕7号)等相关要求,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3月底至4月上旬,我厅对部分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督查宿州、芜湖两市8个市政道路、6个拆除项目、8个房建项目、4个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部分覆盖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涉及扬尘问题和我厅建筑施工和餐饮油烟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项目“回头看”。本次督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受查项目从三单制台帐中随机抽取和“扫马路”辅助方式确定,并重点突出市政道路和拆除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查阅三单制台账建立情况。此次督查共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市级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
督查发现,宿州、芜湖两市房建项目主要的扬尘防治措施得到落实,抽查的8个房建项目7个落实了出入口自动冲洗设施、场区封闭围挡、道路堆场硬化、裸土覆盖或绿化、洒水保洁等主要措施。市政道路部分项目落实了主要扬尘防治措施;房屋拆除工程部分项目落实裸土(建筑垃圾)覆盖或绿化、围挡封闭、洒水降尘等措施。检查的4家搅拌站中,宿州萧县2家配料仓和料场大棚整体封闭且料场大棚满足生产要求。
三单制台账抽查和日常监管方面。宿州市城管局三单制台账总体建立较好,日常监管工作较好;宿州市和芜湖市住建委建立的三单制台账能够支撑月报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政道路和房屋拆除扬尘防治措施落实较差。市政道路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大都是政府相关部门,但主管部门往往疏于监管。芜湖市和南陵县市政道路不同程度存在无围挡、裸土无覆盖、无冲洗设施、现场无洒水抑尘措施、材料乱堆乱放等问题。芜湖市区级市政道路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的现象。宿州市经开区的项目未纳入市级监管范围,由园区自我监管,抽查项目扬尘问题较多,中央环保督查反馈宿州市和萧县市政道路扬尘问题仍然整改不彻底,整改措施需进一步跟踪落实。芜湖、宿州拆除工程部分工地存在无拆除扬尘防治公示牌,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和裸土不覆盖或覆盖不全、无围挡或围挡不全,裸露的垃圾影响市容市貌。
二是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有待提高,废渣废水仍未得到有效治理。根据《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包括扬尘、污水、噪声、场区环境四个方面,从检查情况看,普遍重扬尘治理,轻污水、废水处理,废渣乱堆乱放且未纳入规范处置。场区排水系统不能连环贯通、雨污水不能循环利用,未达到污水“零排放”、存在污水外排等现象。南陵县鲲鹏搅拌站料场大棚不满足要求,废渣在场区内随意处置,场内污水外排污染周边环境;萧县鑫河搅拌站未配备自动冲洗和视频监控等设施。
三是三单制台账信息、覆盖范围不全等问题。我厅会同省大气办印发的《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文要求各市政府明确市政道路、拆除、混凝土搅拌站监管部门,按月报送信息,但有部分市的月报信息未及时报送。宿州市住建委三单制台账未覆盖新建市政道路,月报信息未包括园区市政道路、房建、拆除等项目,县月报信息不全;芜湖市住建委三单制台账项目不全不实,抽查的市政道路项目不在三单制台账中,与月报信息不能对应。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现场责令管理部门,企业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企业或项目立即停工、停产限期整改。要求市级管理部门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厅。督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见附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监管责任落实。各地要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大旗,“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市政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已纳入2018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要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导则》抓实抓好,重点强化市政道路和拆除工程扬尘防治,切实采取措施,遏制问题反弹,确保建筑施工扬尘防治 “六个百分之百”的目标要求。
二是做好月报信息报送工作。各市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分工做好建筑施工扬尘信息报送工作,所报信息必须包含县(市)区、园区,拆除工程要包括国有和集体土地拆除项目。各市管理部门要健全“三单”台账(备查),按月更新,每月28日前要按时抄送我厅和省大气办。我厅原季报和月报信息报送时间为次月(季)5日前,月报按新模板报送,季报内容不变。信息报送要突出及时、全面、真实,我厅对信息报送情况不定期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信息报送信箱地址:ahjstfcb@163.com。
三是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能力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和在线扬尘检测。各市管理部门根据《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文、《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督促混凝土搅拌站提升环境综合整治能力,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企业问题整改落实。
对附表所列问题整改材料在6月10日前书面报送我厅防尘办,我厅将实时对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2018年5月31日
宿州芜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督查典型问题项目汇总表5.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