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建协《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业企业经济纠纷调解指导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中建协《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业企业经济纠纷调解指导研修班的通知》(建协函【2018】19号)文件转发,拟派员参加培训企业,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送至协会。
特此通知。
广德县建筑业协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