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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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3-27 【点击次数】855次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质函〔2018〕63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8〕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质量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各方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质量安全事故。

    二、加强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管理。产权人、使用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下室无梁楼盖使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对已投入使用的地下室无梁楼盖进行认真排查,不得随意增加地下室顶板上部区域的使用荷载,不得随意调整地下室上部区域景观布置、行车线路、停车场布置等,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荷载确认后依法调整。确保使用安全。

             

                  2018年3月23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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