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质函〔2018〕627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委、城乡规划建设委)、房地产管理局、城管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处),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质函〔2018〕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2018年3月2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