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法函〔2018〕60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行业主管局(办、中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18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等要求,现将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厅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贯彻落实,我厅将适时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
请各地各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及时上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做法和典型案例。同时,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请于2018年12月14日之前报至厅法规处。
联系人:吴晓,联系电话:0551-62871576。
2018年3月21日
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心工作,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落实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系统性,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宣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创新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
2.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宣传党章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重点宣传党内法规制度。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
3.学习宣传常用法律。学习《立法法》以及国务院新修订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掌握法律文本起草过程中的相关规定,配合立法机关规范制定法规规章,保证立法质量。学习宣传《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质量,保障群众知情权。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提高用法律手段定纷止争的能力。学习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法律,尤其是规划、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住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矛盾多发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保障依法履职。学习宣传《监察法》,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意识。
二、针对重点对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4.着力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健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任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机关法治讲座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庭审。
5.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梳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年度举办法治讲座或培训不得少于2次。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加强执法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
6.着力提升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水平。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内部法制机构、法务人员和法律顾问培训内容,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水平。将有关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社会治安、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建筑工人职业培训中,引导建筑工人依法执业与维权。
7.着力做好特定人群法治宣传教育。向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对象宣传房屋征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向各类店铺、摊点经营者以及广大市民宣传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市民维护市容市貌、加强环境保护。向物业从业人员、小区业主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使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向“煤改气”工程建设单位、投资方或业主单位宣传工程建设与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向燃气经营企业和农村新用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群众财产安全。
三、立足创新创优,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8.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加强年度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编写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引领和警示作用。
9.搭建法治文化交流平台。建立普法、执法等法治信息报送制度,交流法治工作动态、经验、成果。适时举办法治征文等文化活动,鼓励各单位及个人对本系统法治工作建言献策,发掘展示具有闪光点的法治事件与人物。通过展示与交流,增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者的荣誉感与凝聚力,打造本系统特有法治文化,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0.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与载体。结合工作实际,各单位门户网站逐步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依托系统内外各类媒体平台,建立宣传矩阵,扩大宣传范围;优化与媒体的合作模式,探索分众宣传、精准宣传,提升宣教品质。
四、强化组织与保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
1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进普法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普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并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迎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
1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成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普法讲师团。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建法治宣传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法治工作信息,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普法责任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