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3-21 【点击次数】823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COPYRIGHT © 2016-2020 广德市建筑业协会 备案序号:皖ICP备20012461号 皖公网安备 34182202341999号
联系人:朱敏 联系电话:0563-6987207 地址:广德市住建局603室
技术支持:广德易家网络有限公司
 

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1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