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3-7 【点击次数】1055次
 

 

关于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建质函〔2018〕47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城管执法局、房地产管理局,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宣城房屋征收安置办,马鞍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城管执法局:

    为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省“蓝天行动”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及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大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力度,我厅于2017年 11月下旬至2018年1月份,对全省16个市和2个直管县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和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从季报台账中随机抽取、“扫马路”辅助方式确定检查项目;餐饮油烟、烧烤通过夜查和定点辅助暗访形式查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含消纳场所)、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和座谈会方式了解情况。此次共检查项目(企业)262个,其中房建48个、拆除29个、市政道路36个,21家渣土运输企业(含渣土运输工地)和45家混凝土搅拌站、19个建筑垃圾消纳场所、47处烧烤点和餐饮店、13个机械化清扫和道路保洁,下发执法建议书24份。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各级有关部门按照《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一)工作部署情况

    各地高度重视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围绕《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意见,相继出台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大力推进“蓝天行动”,配合环保部门打赢蓝天保卫战。皖北六市和池州等重点市出台超常规措施,冬季暂停涉土作业。马鞍山市出台《马鞍山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蚌埠市高标准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对所有工地实行“先无条件停工,后申请验收复工”措施;宿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阜阳市在阜城范围内开展“水洗阜阳”专项行动;安庆市强化源头管控,拟定《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条件勘验表》等。

(二)现场检查情况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面。检查的48个房建项目有40个项目基本落实了出入口自动冲洗、在线监测系统、封闭围挡、道路堆场硬化、裸土覆盖或绿化、洒水保洁等主要扬尘防治措施。阜阳市大力推进在线空气质量检测系统,由市财政安排资金,环保部门按照网格化布点安装无线空气质量检测系统,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实现对主城区网格化范围内在建工地、搅拌站扬尘实时在线监控;宿州市积极部署推进在线视频空气质量检测系统,已完成对主城区在建项目实时监控与调度。检查市政道路(含其他市政项目)36个,17个扬尘防治措施基本落实,芜湖市本级、肥西县市政道路扬尘防治成效明显。检查拆除项目36个,有17个基本落实围挡、扬尘防治公示牌悬挂等扬尘防治措施。

    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各市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标准,检查的45家搅拌站中有36家混凝土搅拌站基本符合环境整治硬件要求。亳州、马鞍山的搅拌站硬件投入大,料场和配料仓、搅拌塔楼和筒仓双双整体封闭;宿州、六安县级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标准;阜阳市突出布点规划引领搅拌站环境高质量整治。

    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方面。检查的47处烧烤点和餐饮店,多数经营户安装抽油烟或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蚌埠市借助数字城管平台采集、查处烧烤违规行为,对全市171个露天烧烤店全部进店经营;黄山市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渣土运输管理和消纳场所建设方面。检查27家渣土公司(含渣土运输工地),15个市对渣土运输进行公司化管理,13个市渣土车辆更换新型环保智能车,蚌埠市更换时间最早,合肥市更换量最大;同时多数市使用数字城管对渣土运输车辆实时监控。检查的19个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点,有12个消纳场所基本符合要求。马鞍山、蚌埠、黄山等市建设的消纳场所相对规范;淮南市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再利用;淮北市利用煤矿坑地进行建筑垃圾填埋。

    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方面。实际查看13个道路清扫项目,大多数市市本级进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清扫方式以机械清扫为主,辅助部分人工清扫,大多数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体系不顺、层级监管乏力。拆除、市政道路扬尘防治监管部门中,市级和所辖县不统一,隶属不同部门,上下级管理体系不顺,市级对县级部门管理仅限于工作指导,缺少管理抓手。如拆除、市政道路施工蚌埠市和五河县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省级工作部署市级未能及时传达、落实到县级。

    二是市政和拆除工程扬尘防治措施主体责任难落实。从此次检查看,市政和拆除项目存在问题不少,较前三季度有反弹。拆除工程无防治公示牌,无冲洗设施、围挡不全、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或裸土覆盖不全等问题。市政项目无围挡、裸土少部分覆盖、无冲洗设施、现场无洒水抑尘措施、易扬尘材料未覆盖等问题。县级拆除、市政道路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更差。市政道路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是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工作未认真落实。拆除工程实施主体大多是区政府或街道,监管体系不畅,拆除工程无扬尘防治费或拨付不足致现场措施难落实。合肥市政道路和拆除工程工地点多量大,暗访发现上海路道路扬尘问题较多。黄山市到目前为止未落实拆除工程监管市级牵头部门。

    三是部分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标准有待提高。前期投入较少的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标准不高,表现为已建料场大棚未全封闭、或封闭面积偏小不能满足正常储料需求;铲除作业区露天,缺少降尘抑尘措施;搅拌塔楼及筒仓虽有收尘设施但不能满足强制脉冲除尘要求;场区排水系统不能连环贯通、污水“零排放”、雨污水循环利用,废渣处置不规范等现象。淮南市部分混凝土搅拌站整治投入小,不能达到正常要求;合肥市搅拌站因规划问题未建料场大棚的占比较高(料场大棚是搅拌站环境整治中投入最大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蚌埠市混凝土搅拌站搬迁改造事项,目前仍因征地问题未落实。

    四是餐饮油烟和烧烤日常监管力度不够。检查发现部分市对区、县指导力度不够,表现为未见市本级台账,对经营摊点布局不了解。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比率较低,多数安装的是抽油烟设备,没有真正安装规范的油烟净化设备;一些餐饮业虽然安装了,但无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是否能常态化使用实现达标排放,还缺少专业部门检测证据。

    五是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滞后。全省部分城市没有设置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处置场地,或者场地较少,消纳处置能力有限,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如芜湖市、铜陵等市至今没有设置规范的消纳场所。部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准入、项目核准和运输车辆净车出入等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六是渣土运输管理不到位。部分县未实行运输企业资质审核管理制度,个别市目前还实行单车管理,如铜陵市未建立渣土运输公司管理制度。有的市渣土运输车辆仍存在老式后八轮翻斗渣土车,如马鞍山、淮南、铜陵等市渣土运输车辆设施陈旧。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现场责令企业(项目)整改、限期完成,对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企业)或责任单位,按要求反馈整改情况和处罚情况。市级管理部门监督整改、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并跟踪督查,防止问题反弹。督查发现的典型问题项目和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企业)或责任单位见附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各地监管部门要坚决扛起环境保护大旗,把扬尘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市政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已纳入2018年省政府重点工作。按照省大气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要求,重点抓好拆除、市政道路施工等薄弱环节监管工作,健全“三单”台账,完善报送制度,对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导则》,抓实措施落实监管。要重视房屋和市政施工现场扬尘防治问题,坚决遏制问题反弹。我厅将对各市“三单”台账报送情况不定期通报。

    二是提高混凝土搅拌站整治标准。各市要对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从扬尘、废水废渣、噪声、场区环境四个方面,对标提级,及时解决督查发现的问题;继续推进搅拌站加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工作,努力落实《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方案》要求,配合属地政府取缔非法经营搅拌站。

    三是强化渣土公司运输和堆放管理。认真落实五部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规划布点,尽快落实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消除市级空白点。已建的消纳场所要加强推平、覆盖、运输倾倒等日常管理,绝不能再变成新的扬尘污染点。全面推进渣土运输公司化管理,学习蚌埠、芜湖经验,建立执法局管渣土协会、协会管渣土公司、渣土公司管车辆的三级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用好有限的行政监管资源。通过渣土运输许可证审批、年审等抓手,逐步、限时推进老旧渣土车淘汰。要用好数字化城管监控系统,建立监管制度,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县级要加大设备投入,进行市场化招标运作,纳入年增长率不低于7%的道路机扫率要求,提高道路清扫机械化水平。

    四是建立量化追责制度。根据省大气办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暂行办法,对市政道路和拆除工程等扬尘防治薄弱环节进行量化问责,倒逼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将扬尘防治工作列入企业诚信评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与企业资质晋升、审核考评挂钩;探索建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不达标,扣减安全文明和扬尘防治费等措施,发挥经济手段作用,推进建筑扬尘防治工作。

    附表所列项目问题需报整改材料,尚未报送的应在3月10日前书面报送我厅防尘办,我厅将结合节后复工检查对问题项目整改情况“回头看”。

    另请阜阳市房产局报送颍州区中清路洪桩新村安置房小区项目扬尘污染整改报告,该项目2017年3月份省大气办暗访通报要求整改,7月份我厅复查时扬尘措施仍未落实,三季度督查通报要求整改,至今未见反馈。

 

                  2018年3月2日

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专项督查执法建议书和典型问题项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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