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12月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建质函〔2018〕18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一、总体情况
2017年12月份,我省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2起死亡2人、机械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具体信息为:2017年12月12日,亳州市皖新皖北现代物流园一期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建设单位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庆广,监理企业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祥超。2017年12月24日,池州市九华风景区九华大典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建设单位安徽九华大典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慧,专业承包企业清远晟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杰辉,监理企业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俞凯平。2017年12月26日,合肥市安徽环新投资有限公司合肥生产基地项目联合厂房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建设单位安徽环新投资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安徽太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根苟,监理企业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杨胜利。
二、事故督办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下列事故已超出事故调查处理办结时间,未按规定向我厅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等相关材料,经研究,决定对以下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处罚标准》(建质函〔2016〕1077号)中关于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的要求,及时复核并按时提供复核报告。
(一)2017年6月7日合肥市巢湖市滨湖景城东区二、三期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建设单位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施工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宜植,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永。
(二)2017年6月11日六安市金寨县正和.一中公园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建设单位安徽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正和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曹勤,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程建云。
(三)2017年7月18日淮北市古城东路东段(龙山路-龙昌路)市政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建设单位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施工企业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一彪,监理企业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丁增光;
(四)2017年7月22日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千亩苑保障性住房小区二期工程,发生一起起重伤害生产安全事故2人死亡1人重伤,建设单位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晓生,监理企业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单晓东。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