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的通知
建市函〔2018〕7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中心),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我厅修定了《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原《安徽省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建市〔2014〕34号)不再执行。
附件: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
2018年1月8日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